您的位置: 首頁 >> 工作之窗 >> 維權園地 >> 典型案例

女兒稱“我的母親一生都在被家暴”,后續(xù)來了

發(fā)布時間:2024-09-13 來源:新京報 閱讀:530
字體:[    ]
保護視力色:

近日,河南許昌一位網友發(fā)文稱“我的母親一生都在被家暴”,引發(fā)關注。9月10日,該網友告訴記者,法院已向母親簽發(fā)人身安全保護令。

該網友稱,父親曾多次毆打母親和自己,母親曾被父親家暴致輕傷二級,父親也因此入獄,但今年8月出獄后仍不愿意離婚,依然不斷恐嚇母親及其親屬。

據媒體報道,9月9日,許昌市婦聯(lián)表示正在為該網友母親閆某某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。

河南省許昌市建安區(qū)人民法院9月10日作出的民事裁定書顯示,法院經審查認為,申請人閆某某與被申請人曹某某系夫妻關系,雙方于1995年登記結婚。2023年9月4日晚,曹某某與閆某某因家庭矛盾發(fā)生爭吵后將閆某某毆打致輕傷二級,曹某某已于2023年12月28日被該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。同時,該院于2024年8月8日受理了兩人離婚糾紛一案,現(xiàn)正在審理中。經查,閆某某的申請符合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法定條件。
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法院裁定:禁止被申請人曹某某對申請人閆某某實施家庭暴力,禁止曹某某騷擾、跟蹤、接觸閆某某及其近親屬,禁止曹某某進出閆某某住所。

c_msg